时隔1年,国家卫健委等14部委再度发文,加强医药纠风反腐。与此同时,辅助生殖、医学检验、健康体检、医疗美容、互联网医疗等成为今年“整治医药服务中不正之风”的重点行业。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下称“通知”),今年要统筹开展、一并推进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协同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制度建设,促进医药领域中各类机构和人员依法经营、守法运营、公益运行、服务群众,为卫生健康事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保障。
去年5月,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14个部门成立了新一轮医药领域“纠风部际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当年7月,国家卫健委发文明确,启动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医药行业“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近一年以来,相关“落马”人员涵盖多地医疗卫生行政系统“一把手”、药企高管、医院院长和学科带头人、高校管理层等。
一年集中整治期限将至。根据此次通知,“行风建设工作仍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2024年纠风工作需要高位部署、系统谋划,指导各地各部门将纠风工作不断推向纵深”。
今年的医药领域的纠风反腐工作同样由国家卫健委等纠风部际机制14部委联合制定,工作重点既有对去年集中整治行动中重点工作的延续、深化,也提出了新的重点关注领域。
通知围绕“持续规范医药生产流通秩序”“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治行业乱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等5个方面,提出了15条具体要求。
与去年一致的是,2024年度医药领域纠风工作依然强调“风腐一体”治理,以“全方面覆盖”“聚焦重点”为原则,着重关注医药行业生产、流通、销售、使用、报销等环节的明显问题,加强全领域全流程管理,并坚持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人员。
在医药生产流通中,加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力度,紧盯项目招采、目录编制、价格确定、项目申请、新药申报、回款结算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医药领域风险,聚焦虚开发票、虚假交易、虚设活动等形式违规套取资金用于实施不法行为,保持打击高压态势。严查假借各类会议、捐赠资助、科研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带金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名院”“名医”等医疗机构的“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人员管理,重点惩治本人或指使亲友,利用经商办企业“靠医吃医”、收受供应商回扣等问题;以“站台式讲课”“餐桌式会议”等为切入点,坚持“风腐一体”治理,深入整治接受医药企业变相利益输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法律和法规严肃处理。
在医院内部管理方面,着重关注假借学术讲课取酬、外送检验、外配处方、网上开药等方式收受回扣的问题,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的问题。
对于纠治行业乱象,有两个“重点”:一是加强监督执法,打击不法行为。强化医疗监督跨部门联合执法,着重关注辅助生殖、医学检验、健康体检、医疗美容、互联网医疗等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二是规范直播带货,净化网络环境。持续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加大对涉医网络直播带货、内容信息、传播秩序等的监管力度。
曾有多名专家告诉第一财经,医药纠风反腐过程中,需要厘清“红线”,明确监管细则和透明度,逐步从外部监管转为内部合规和行业自律,并要与更深层次改革结合,回应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公立医院薪酬体制改革和药品定价体系等问题,给予医院医生、产业界和长期资金市场稳定的预期。
按照今年医药领域纠风工作的部署要求,纠建并举,加强建章立制。持续做好集中整治问题整改和线索处置的“后半篇”文章。
通知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压实各部门行业主管责任,加强医药企业经营推广人员规范引导,落实办医主体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常态化监管责任。指导有关学协会等社会组织完善内部管理章程,依法依规开展学术活动,加强行业自律。
在规范医药生产流通环节方面,通知提出,一方面,要推动落实医药工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行动计划,落实财税优惠、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医药价格行为监督检查执法,开展公立医院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着重关注推高药品价格、扰乱药品流通秩序的不法行为,以及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违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督促生产供应企业落实合规经营的主体责任。
另一方面,要推动建设现代药品流通体系,降低流通成本。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逐步扩大品种覆盖面。提高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的管理上的水准,对医务人员处方行为加强监测分析,引导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推动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结余资金留用。加强完善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设施采购政策。依法依规组织并且开展疫苗、中药配方颗粒招标采购。打击医疗器械过票加价洗钱、借助混改操控国企推高价格并侵蚀国有权益等规避行业监管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持续推动行业自律和外部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比如:强化准入标准及行为指引,逐渐完备医药代表管理,构建医疗器械购销领域防范商业贿赂的系统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政策,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
对于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监管也趋于严格。国家卫健委同日发布的解读文件还提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探索建立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根据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二),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对在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从重处罚。
在规范医疗机构行为方面,纠风反腐工作将进一步与医院巡查、考核等工作相连接。去年12月底,国家卫健委发布《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提出要围绕行风热点问题,重点巡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等。
此次通知进一步称,落实办医主体责任,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构建医疗机构行业作风评价体系,制定出台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
信息化手段将在监管中发挥更大作用。通知提出,需完善医疗监督管理办法,提升信息化大数据精准监督能力,发展“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在医疗监督领域的实现路径和举措。开展基于病案首页信息的智能化和嵌入式监管试点,加大对高额费用病例的抽检评价,推进医疗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通知,医保部门要完善价格治理,持续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具体工作包括:稳步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着力纠治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持续推动挂网价格均衡透明;落实价格招采信用评估制度;常态化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指导各地按规定开展本年度调价评估并按评估结果在总量控制范围内有升有降开展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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