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设备实际采购中,公立医院资产金额来源具有多样性。在公立医院设备采购的资金中,除了医院的
公立医院所有资金都纳入预算管理,其使用自筹资金和财政拨付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内和政府采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公立医院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有公开对外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等,其中,公开对外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各省市公立医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由所在地政府颁布,集中采购目录是公立医院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的依据,也是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为分散采购。分散采购可以用招标采购,也可以用非招标采购,但达到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一定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特殊情况不能采取公开招标的,必须经当地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才能用其他采购方式。
指采购方作为招标方,事先提出采购的条件和要求,以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众多医疗器械厂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然后 由采购方依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一次性的从中择优选择交易对象,并与提出最有利条件的投标方签署协议的过程。当前很多医疗设施的采购,都是选择的这一种招标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符合以下2种情形之一的能够使用邀请指标法:(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根据《政府采购法》符合以下4种情形之一的能够使用竞争性谈判: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使用户得到满足紧急需要的;
主要指通过询价的方式,直接向3家以上的供应商询问报价,并进行横向比较,使要采购的器械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根据《政府采购法》,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适用该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符合以下3种情形之一的能够使用单一来源法:(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3)一定要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采购为公立医院零星采购或称自行采购。各公立医院对货物的自行采购均制定了各自的采购管理办法,建立了相应的采购管理机构。总体上,医院大型设备大多由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而小型设备多由医院自行组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