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部、国家展开变革委和财政部《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与运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11-2015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备规划的告诉》(卫办规财函〔2011〕246号)规则,依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变革整体要求,环绕调整资源配备和下降医疗费用两个根本方针,我部对各省(区、市)2011-2015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备规划进行了评定。现下达核准的配备规划操控数,并就规划施行作业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大政务揭露力度,规范展开配备批阅作业。各地要依照规范有序、揭露通明、廉洁高效的准则,严厉根据核准的配备规划,安排而且展开大型医用设备配备批阅作业。配备规划、准入规范、批阅成果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各地要严厉审阅医疗机构配备条件,侧重考虑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辐射防护安全和医疗机构管理上的水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保护患者权益。
二、要点保证配备空白区域、边远区域和交通不便的县和市(地)配备需求。各地要结合健全底层医疗服务体系建造规划施行作业,满意县医院建造与配备的合理需求,实在进步县域医疗服务才能和大众治病就医的公平性、可及性。在充沛进步现有设备合理规划使用的基础上,准则上公立医疗机构新增配备须满意当地设备运用率不低于本省(区、市)中等水准的80%的条件。
三、执行大型医用设备阶梯配备方针,新增配备要以临床实用型为主,严控高端机型配备。依照《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阶梯配备辅导定见》(卫办规财发〔2009〕182号)规则,各地批阅配备时应当根据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展开和大众健康需求等要素清晰医疗机构配备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医用磁共振成像体系(MRI)和医用直线加速器(LA)的详细机型类别,根绝医疗机构盲目寻求高端设备。临床研究型和科研型两种类型设备批阅成果须在10个作业日内报我部存案。
四、优先考虑政府出资配备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配备需求。执行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方针,争夺财政投入,坚持公立医疗机构置办大型医用设备以政府投入为主。严厉执行政府出资置办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依照扣除折旧后的本钱制定查看价格方针,下降大型医用设备查看价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开展开变革委卫生部等部分关于进一步鼓舞和引导社会资本举行医疗机构定见的告诉》(〔2010〕58号)要求,最大极限地考虑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展开需求,合理预留规划配备空间,支撑非公立医疗机构依照同意的执业规模、医院等级、服务人口数量等,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