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局近来发布《医疗器械通用称号命名规矩》(以下简称《规矩》),规矩医疗器械通用名不得含“最佳”、“速效”等绝对化词语,《规矩》将于下一年4月1日起实施。 针对目前因命名不准确、不科学而导致的医疗器械称号紊乱、误导辨认等问题,从下一年4月1日起,通用称号中将制止含有“最佳、仅有、准确、速效”等绝对化、排他性的词语。此外,阐明有效率、治愈率的用语也将不再出现在医疗器械的通用名中。一起,依据该《规矩》,通用称号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此外,“类型、标准”,“图形、符号”等标志,以及“人名、企业名”、注册商标或许其他相似称号也不得用于医疗器械的通用名中。(记者 张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