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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PA发布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024-01-14 媒体报道

  5月9日,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官网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9日。

  《征求意见稿》中公布了许多鼓励创新药研发的措施,这中间还包括: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设立加快药品上市的通道,缩短药物研发和审评进程;鼓励儿童用药、罕见病药品的研发,并将分别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和7年的市场独占期,期间不再批准相同品种上市等等。本文节选了《征求意见稿》中的部分内容,仅供读者参阅。(点击文末 阅读原文 可查看原文链接)

  国家完善药物创新体系,支持药品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原始创新,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支持企业使用先进技术装备提高药品安全水平,在科技立项、融资、信贷、招标采购、支付价格、医疗保险等方面予以支持。支持企业设立或者联合组建研制机构,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合作开展药品的研究与创新,加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药品自主创新能力。

  国务院药监管理部门建立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上市、优先审评审批及特别审批制度,鼓励药物研发创新,缩短药物研发和审评进程。国务院药监管理部门应当明确范围、程序、支持政策等要求,支持合乎条件的药品加快上市。

  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与药物临床试验申办者不同的,由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承担上市许可申请的相关义务和责任。药品注册申请阶段,申请人与药品试制场地应当同属境内或者同属境外。

  申请人在境外取得的临床试验数据,符合国务院药监管理部门规定要求的,可用于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境外企业在境内进行的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符合有关要求的,临床试验数据可用于药品上市许可申请。

  药品注册申请人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具备药品研制相关的质量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赔偿能力。

  化学原料药按照药品管理,与药品一并审评审批;国务院药监管理部门规定可以单独审评审批的原料药除外。化学原料药通过审评审批的,发给原料药批准通知书。

  国务院药监管理部门建立原料、辅料、非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制度,设立统一登记平台,原料、辅料、非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生产企业应当登记其产品信息和研究资料。禁止使用国家已淘汰的原料、辅料、非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已批准上市的处方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经过上市后研究认为符合非处方药条件和要求的,可以向国务院药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评价符合非处方药要求的,能转换为非处方药。

  已批准上市的非处方药,经过不良反应监测及上市后研究认为存在风险隐患,不适宜按非处方药管理的,应当停止上市销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进行充分研究并向国务院药监管理部门提出处方药的申请,经审评符合标准要求的,可转换为处方药;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获益的,应当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召回已销售药品。

  国务院药监管理部门可以主动对处方药、非处方药开展评估,按程序进行转换。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注册、转换程序和评价技术方面的要求由国务院药监管理部门制定。

  国务院药监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注册证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原料药生产企业应当在药品注册证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届满前12个月至6个月期间申请再注册。药监管理部门依规定进行审核检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再注册。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原料药生产企业为境外企业的,应当向国务院药监管理部门提出再注册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原料药生产企业为境内企业的,应当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监管理部门提出再注册申请。

  国家鼓励儿童用药品的研制和创新,支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发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新品种、新剂型、新规格,对儿童用药品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在药物研制和注册申报期间,加强与申办者沟通交流,促进儿童用药品加快上市,满足儿童患者临床用药需求。

  对首个批准上市的儿童专用新品种、剂型和规格,和增加儿童适应症或者用法用量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市场独占期,期间内不再批准相同品种上市。鼓励申请人在提交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时提交儿童剂型、规格和用法用量等的研发计划。

  国家鼓励罕见病药品的研制和创新,支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罕见病药品研制,鼓励开展已上市药品针对罕见病的新适应症开发,对临床急需的罕见病药品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在药物研制和注册申报期间,加强与申办者沟通交流,促进罕见病用药加快上市,满足罕见病患者临床用药需求。

  对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新药,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诺保障药品供应情况下,给予最长不超过7年的市场独占期,期间不再批准相同品种上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履行供应保障承诺的,终止市场独占期。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

  [1]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Retrieved May 09, 2022,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