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1月12日电(记者鲍晓菁)日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壮腰健肾丸”等10种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广告违法情节严重,提示很多购买的人在医师或药师的点拨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而且不要盲目信任广告内容,特别是保健品没有医治效果,不能替代药品。
这10种广告违法情节严重、发布频次高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分别是:河北安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出产的“壮腰健肾丸”(广告名“金古莲”);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出产的“脾肾双补丸”;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出产的“抗骨质增生丸”(广告名“丹参抗骨丸”);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出产的药品“外用无敌膏”;河南省永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出产的医疗器械“静电理疗贴”(广告名“绿霸王彻骨贴”);七台河市康鑫医疗器械厂出产的医疗器械“前列腺贴”(广告名“曲大夫前列腺贴”);滑县康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出产的医疗器械“骨痹痛消贴”(广告名“苗祖圣方”);河南凌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出产的医疗器械“腰枕医治仪”(广告名“曲度腰枕医治仪”);河南雅郦化装保健品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万鹤灵芝茶”;安徽高山药业公司(证件持有者)的“寿瑞祥牌全松茶”。
药监部分提示广阔消费的人在购买上述产品时,必定要区分是否有国药准字号、保健品或医疗器械批号,若遇到患者言传身教、老专家、老寿星等强烈推荐的广告必定别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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